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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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台州市2023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台州市2023年度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的通知》(台教科规办[2024]11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奖条件与范围

1.参加评奖的成果应对我市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意义与指导价值,能为教育行政决策或学校管理提供理论依据或先行经验,或对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2.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管理机构批准立项的、由我市教育工作者主持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为与省规划办对接,今年的时间限在202291日至20248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

3.未经市级以上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各类课题和子课题研究成果、已获省级及以上奖的和台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评。

4.本次市评比的结果,市教科规划办将择优推荐参加浙江省教育科学优秀研究成果奖评选。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材料包括由主持人填写的《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4份、主体成果(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包括结题证书复印件)合订本一式4份。

2.请各二级学院将初审后的推荐材料,于2024826日至2024827日交人文社科处)同时将《成果活页评审表》和《成果主报告》的电子文档(分别打包)及汇总名单(格式附后)发人文社科处伍配霆(浙政钉)。

3.打包时,为方便评审,《成果活页评审表》的每项成果标题以“序号+台州学院+课题名”命名(序号与附件3对应),如“12-台州学院-******研究”。《成果主报告》标题以“序号+台州学院+课题名”命名,如“12-台州学院-********研究”,序号也与附件3对应。

三、名额分配及其他

1.我校的申报名额为8项,所有申报材料由学校汇总后统一评审,择优申报。

2.同一申报人以第一成果人身份的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联系人:伍配霆(浙政钉);电话:692397

1:申报·评审书

2:活页评审表

3:成果汇总目录格式

人文社科处

2024728



文:伍配霆/图:无/审核:高平/责任编辑:金柔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