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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 2025 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台州市2025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台教科规办台教科规办〔2025〕18号)精神,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工作

(一)课题申报类别

年度重点、规划课题。

(二)课题申报条件和要求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均可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进行申报;暂不接受培训机构和民办研究机构申报。

2.各类别课题限额为独立分配,不满限额视为自动放弃,类别间的课题名额不作调剂。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市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2)正在承担市教育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项目名额

此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学校申报名额分配为:教师教育学院6项,其它二级学院2项、部门1项。

)申报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交人文社科处。纸质材料:《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和《活页评审表》(一式3份),(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2枚装订)。同时将上述两项电子文档以台州学院- 课题名称-申报表/活页表”命名(如:台州学院-学生学习动 机研究申报表,台州学院-学生学习动 机研究活页表)与立项申报 汇总表一起发送至浙政钉。

二、结题工作

凡属台教科规办 2024 年发文公布立项的课题,均须参加结题(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课题除外);2024 年之前立项且在上年度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2025 年必须完成结题,此后不再接受结题申请。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结题工作,确保应结尽结。

(一)结题要求

1.必备条件。按照课题实施方案全面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研

究取得明显成效;已完成课题研究报告和相关成果等文本撰写

2.结题材料。结题须提交《结题申请表》、研究报告、 相关学术专著和研究论文等成果佐证材料一式 1 份。所有结题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不超过 100 页。未按要求报送或《结题申请表》未加盖院校科研部门印章均为无效。

(二)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 2025 12 17日前将结题材料交人文社科处。结题材料的文件或文件夹按台州学院-课题立项编号-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汇总表一起发送至浙政钉。

联系人:朱华杰,电话:88667390。

附件:

1.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结题用表

2.台州市教科规划课题延期结题的申请




                                                      人文社科处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