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培育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浙社科办〔2025〕63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推荐领域
本次省社科规划重大培育专项课题申报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中国式现代化基础理论和重大实践问题以及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重大基础理论和学术前沿问题展开。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及要求
1.申报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省社科规划课题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者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申报的课题要有清晰的研究对象、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高的创新价值。
3.具有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重大培育专项课题。
4.获得本次重大培育专项课题立项的申报者,必须以该课题为基础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5.课题成果为著作或论文,课题名称自拟,不设子课题。
(二)限项规定
浙江大学限报10项,省内高水平大学、省委党校、省社科院限报3项,其他本科院校限报1项。我校申报名额为1项,每个学院限报1项。
三、申报材料与流程
请各学院于1月20日前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培育专项课题申报表》(附件1)一式7份、汇总表(附件2)1份,以及申报材料电子稿交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朱华杰;电话:88667390。
附件:
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培育专项课题申报表
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培育专项课题申报情况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