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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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7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2022年度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浙教规办〔202315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重大、重点、年度规划、体卫艺、党建等各类专项课题、认定性课题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成果。在限定名额内,个别市级立项的优秀教科研成果也可参评,但不得多于分配名额的20%。报送成果必须是近两年内结题(即结题证书日期为202191日至2023831日期间)的成果。

2.申报的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专著(已出版)、科研论文(已发表)和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和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其中著作、科研论文、咨询报告应是单项申报。参评成果类型只能从以上四类中选择一种类型申报,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不能将个人多项成果汇编成册。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第一署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研究成果。

4.已取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奖,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的各项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5.申报成果与各类历年获奖成果库的内容重复率超过30%的。

二、申报名额

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我校的推荐名额是3项,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择优推荐。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进行活页评审和会议评审,评审结果将根据活页成绩和会议评审成绩综合确定奖项等次。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另附电子文档)

(2)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出版物和附件(一式5份)。主报告应包括研究针对的问题、研究方法和路径及研究成效,字数控制在20000字以内(含目录和参考文献)。以论文、专著和咨询报告申报的可以不提交主报告,专著和论文必须是已出版或已发表,并在出版物中有注明课题名称和编号的标识。论文一般为已发表的核心期刊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可以提交复印件,但需包括封面,目录页,全文和封底外文论文需附翻译件。专著是已经正式出版的课题成果,由于原件不退还,提交材料必须有一本原件,其余可以是书稿复印件,每一份都需附上专著简介(不超过1000字)。咨询报告需提供由批示或采用单位提供的证明。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简介和咨询报告均需提供电子版。附件是与成果高相关度的佐证材料,为非必须性材料。如书稿不方便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则可以独立提交附件,但以上附件都不得超过50页。附件无需提交电子稿。

(3)活页评审表。填写《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包含原件)材料概不退还。活页无需提交纸质稿。

活页页数不超过8页(封面不计入),活页图片数量不超过5。所有活页将进行学术不端的检测(去除个人发表复制比不超过30%),请将字数控制在5000字内,否则可能影响检测。

4)汇总表。请根据表格要求填写相应信息。

上述1-2项材料需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请按顺序整理提交。

2.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6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名。若有执笔,仅限1名,需在汇总表中括号注明。

 

要申报的老师请根据评选要求和条件,于912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人文社科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学校将进行择优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受理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学校人文社科处联系。联系人:陈楠,邮箱:chennan924@tzc.edu.cn,联系电话:18811210118

附件:

1.2022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2.2022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活页评审表

3. 2022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2388

 

文:陈楠/图:无/审核:高平/责任编辑:金柔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