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名称 |
责任人 |
工作职责/工作任务 |
处长(执行院长) |
高平 |
1.全面负责人文社科处工作; 2.负责编制学校人文社科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3.负责制定人文社科处各类规章制度; 4.负责与上级科研管理部门及全国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机构的联系。 |
副处长(副院长) |
叶永 |
1.协助处长工作; 2.负责学校人文社科成果的收集、审核、鉴定、检测等管理工作; 3.负责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的申报与管理; 4.负责省、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及管理; 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3.9-2025.8在省社科联挂职。 |
副处长(副院长) |
屈燕飞 |
职责同上。2023.9-2025.8在本部门挂职。 |
综合管理1 |
朱华杰 |
1.负责纵向科研项目的由报与管理(包括经费管理)。 2.负责人文社科各类基地、智库及创新团队等平台申报及管理; 3.负责人文社科科研机构管理; 4.负责联络省、市社科联; 5.负责校社科联管理工作;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综合管理2 |
廖运平 |
1.负责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 2.负责人文社科处网站及科研管理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3.负责人文社科统计年报的填报; 4.负责人文社科横向项目管理(包括经费管理); 5.负责人文社科学术交流;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综合管理3 |
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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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学校人文社科成果的收集、审核、鉴定、检测等管理工作; 2.协助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的申报与管理; 3.协助省、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及管理; 4.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3.6-2025.6在本部门挂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