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新型智库申报培育工作的通知》(台哲社办〔2023〕21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系列文件法规精神,扶持一批创新性、引领性社科研究团队,培育一批具有台州辨识度、学术知名度的高质量社科研究平台,产出一批原创性、前瞻性理论研究成果,为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台州篇章贡献社科力量。
二、申报条件
1.研究方向明确。学术定位清楚,建设目标具体,有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突出主攻方向,体现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申报新型智库的研究机构必须是以服务党和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使命,以台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应用研究平台。
2.研究特色鲜明。有符合研究任务的地域资源优势、学科优势和科研成果优势,具有较强学术竞争力和长远发展潜力,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成果,有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
3.团队结构合理。核心研究团队素质优良,规模、年龄、职称、学科以及开放度等结构符合基地、智库长期发展需要,有学术带头人和一批青年学术骨干,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不少于2人。
4.保障机制完善。正式批准成立并已运行一年以上,主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的研究机构,人财物保障良好。有固定的办公研究场所和开展科研活动必备的办公设备、图书资料。
原首批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高校原有研究所(中心)等资源重组后也可参与申报。
三、主要任务
(一)研究基地
研究基地建设周期一般为五年,主要任务有:
1.每年完成1-2篇专题研究报告,每个专题研究报告有相关内容公开发表论文或者应用对策类建议稿;
2.出版1本以上与研究方向相关的专著(建设周期内);
3.举办1次全市性学术研讨会(建设周期内);
4.培养一批相关领域社科研究人才;
5.完成市社科联委派的临时性研究任务。
(二)新型智库
新型智库建设周期一般为五年,主要任务有:
1.每年向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专业化、建设性、可行性的对策建议12期,获市厅级以上领导批示3件次以上;
2.每年发布1次本研究领域年度发展报告、重要指数,相关行业年度发展报告等,发挥好“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3.举办1次高端智库论坛、峰会等,打造标志性智库品牌(建设周期内);
4.培养一批相关领域社科研究人才;
5.完成市社科联委派的临时性研究任务。
研究基地、新型智库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重要建设情况、活动信息、重要研究成果、简报等报送市社科联,并于每年年初向市社科联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四、运作模式
1.研究基地、新型智库由市社科联命名,在市社科联领导下,采用市社科联与各申报单位共建的运作模式。
2.市社科联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基地、新型智库工作,评审研究项目,给予一定的项目经费补助。申报单位按照建设目标要求,制订建设计划,为研究基地、新型智库建设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经费。
3.实行研究基地、新型智库负责人责任制度,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4.建设期满后,市社科联负责对研究基地、新型智库建设期内科研成果,包括省级市级课题、论文期刊、著作、奖项、领导批示等质量、数量,组织开展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五、研究基地、新型智库认定办法
1.研究基地、新型智库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及市级有关单位推荐报送。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表并填写好申报单位意见。
2.请申报的机构请于2023年9月26日前将《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新型智库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4份,《申报表》须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发邮箱至人文社科处邮箱。
3.市社科联依据申报单位的现有基础、发展规划、建设任务和预期绩效等,组织遴选、评审公示后予以正式公布并授“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新型智库”标志牌。
4.研究基地、新型智库管理参照《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修订)》(台社科〔2023〕4号)执行。
联系人:朱华杰,电话:88667390,邮箱:76937175@qq.com。
附件:1.《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表》
2.《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新型智库申报表》
人文社科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