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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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届“三台新秀”社科学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4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台新秀”社科学者评选扶持活动的通知》(台宣通〔20255号)精神,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5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35周岁以下的占一定比例),在台州市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符合下述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参评:

1.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在高校从事社科研究的申报者应具有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在党政机关从事应用研究的申报者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台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具有突出的研究能力;对其他从事社科研究的申报者,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申报人具有一定的学术成就,在同行中有一定的公认度,近三年(20221月1日以来)至少取得以下研究成果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专著;

2)作为第一完成人研究成果在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获奖;

3)主持市厅级及以上课题2项以上(含2项);

4)执笔调研项目2项以上(含2项)、且调研成果受到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二、扶持措施

“三台新秀”社科学者评选不定期举行,每届培育期为三年,将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培育扶持:

1.项目研究。设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三台新秀”专项课题,在入选“三台新秀”中评选立项。

2.学习培训。将不定期组织“三台新秀”社科学者到高校、研究机构学习培训。

3.学术交流。以相关研究方向为纽带组成学术沙龙,不定期开展研讨和交流,并就有关研究项目召开专题论证会和研讨会。

4.导师引领。邀请相关的专家、学者,以讲学、参加学术交流研讨、成果评审、通讯指导等形式开展传帮带,帮助青年学者成长。

5.成果运用。以《社科要报》等形式,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推荐研究成果,促进理论成果的转化和实际应用。

6.经费资助。以课题经费资助方式给予支持。

7.宣传推荐。《台州社会科学》《台州智库网》对“三台新秀”进行宣传,对研究成果进行推介。

三、目标要求

入选学者在培育期内要根据自身目标,制定和实施完善的个人科研工作计划,经市社科联考核达到以下培育任务目标的,授予“三台新秀”社科学者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1.完成一项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三台新秀”专项);

2.在所研究领域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含)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1本;

3.向《台州社科要报》提供一份高质量的市委、市政府决策建议报告(基础学科可用本条第2款标准论文1篇代替);

4.完成市社科联要求参加的科研培训、学术研讨、社科普及等有关活动。

、评选名额

“三台新秀”社科学者评20人左右。

五、申报方法和要求

1.通过个人自荐,市级部门由所在单位、各县(市、区)由社科联统一报市社科联。

2. 申报材料:

1)《“三台新秀”社科学者申报表》(一式11份)。

2)研究成果一式2份。其中,论文发表期刊复印件2份(须所在单位与原件核对后盖章);著作2本。论文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证明材料一式2份。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课题立项和结题的文件或证书、奖励文件或证书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研究成果材料以近三年(20221月1日以来)为主。

申报表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各二级学院请于2025326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交人文社科处。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浙政钉

联系人:朱华杰,联系电话:88667390

附件:“三台新秀”社科学者申报表

 

               人文社科处

               2025313

 

文:人文社科处/图:无/审核:叶永/责任编辑: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