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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临海市专项委托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临海市专项委托课题申报工作的函》(临社科联函[2021]@号),临海市社科联特向我校定向委托一批专项研究课题。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学术论文或决策参考文章,需在20211212日前完成。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经费5000元,一般课题经费2500元,在课题完成结题后一次性支付。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将报送市领导、相关部门或刊登《临海社会科学》,并逐级报送上级社科联及相关刊物。

一、选题参考方向

1.关于以县域为单位,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进共同富裕的研究;

2.关于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共同富裕临海样板”的研究;

3.关于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研究;

4.关于加快临海建设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市的研究;

5.关于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更多行业“单打冠军”和“隐形冠军”的研究;

6.关于以临港产业开发带动临海全域开放的研究;

7.关于产城融合促进城市产业经济发展的研究;

8.关于开展“二次招商”,支持本地企业二次创业的研究;

9.关于高水平全面推进临海乡村振兴的研究;

10.关于临海文旅发展定位与实现路径的研究。

二、申报方式

本次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展开,截止时间2021930日。

申报者须依据选题参考方向,选择某一问题或者从某一方面切入,进行课题的设计和申报。

申报者须填写《临海市社科联课题申报表》,提交至临海市社科联(纸质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联系人:许勰,联系电话:85312171E-mail:LH85312171@163.com,通信地址:临海市社科联(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市行政大楼 317000)。

三、结题要求

课题研究按计划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市社科联提出验收、结题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①《鉴定结项审批书》1份。②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的,提交成果11份。③成果要报电子版。
课题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临海市社科联委托课题成果”字样。未注明者,一律不得作为该课题研究成果,不予以结题。
课题成果如不宜公开发表、确需进行专家鉴定的,鉴定须由市社科联统一组织,课题组或课题承担单位不得自行组织鉴定。
未通过鉴定或验收的,课题组应继续进行课题研究,在一年内重新申请验收、结题。仍未通过者,按项目未完成处理,市社科联将予以注销,取消课题资助经费。

附件:临海市社科联课题申报表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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