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网站已公布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申报指南,本次国家艺术基金将组织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等五类项目的申报,具体各类项目的资助要求、资助范围、申请额度、资助方式、申报条件等详见附件各类申报指南。
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从2022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6月15日截止申报。目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请相关学院及时通知老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联系人:阮冰琰;联系电话:668543。
附件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二: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三: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四: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五: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人文社科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