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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普及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科普及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2223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和成果范围

2023年度社科普及课题仍以完成成果来申报,重点支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数字化改革、宋韵文化、地方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内容。

二、申报类别及经费资助

1.科普读物

已编写完成且未公开出版发行的社科普及类读物,字数在10万字以上。

科普读物类课题等级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重点课题列为省社科规划课题,由省社科联统一版式、标识等资助出版;一般课题给予部分经费支持。

2.网络作品

网络作品包括原创文章、短视频、影音和动漫等。每个申报成果要求作者围绕主题,提供不少于5个作品。文字作品每个字数3000字左右,图文并茂;影音、动漫作品每个应不少于150秒,并配字幕。

2023年度网络作品申报实行预立项制度,随时申报,分批预立项,视质量和传播效果决定是否最终立项。课题负责人通过网上申报平台,随时申报已完成的网络作品,科普处组织省科普专业工作委员会若干成员和专家每月初审一次,通过评审后的作品预立项,并在相关社科网络平台上发布,暂定3个月为点击阅读和评论时间计算单位。达到一定阅读点击量和评论量(好评)的网络作品,按内容分类统计,视质量和点击阅读量、评论量按一定比例列出拟立项课题报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正式确立为省级科普课题或省社科联科普课题,资助形式分为资助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省级科普课题暂定阅读点击量为“10+”、评论量(好评)为500条以上;省社科联科普课题暂定阅读点击量为“1+”、评论量(好评)为50条以上。

3.委托课题

已立项的省社科联重大科普委托课题在书稿已完成但还未正式出版之前,可随时申请由省社科联组织的一次专家鉴定。通过专家鉴定的课题成果报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后,升级为省级科普课题。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承担浙江省社科联系统其他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科普课题)未完成者,以及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申报者,不得申报2023年度社科普及课题。

2.课题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申请,并须有全体参与编写人员的签名同意,无知识产权争议。

3.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项目予以撤项处理,取消其个人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

4.科普读物课题完成周期不超过一年半(含出版时间),结题成果要求公开出版发行,课题周期从立项批准之日起到社科联科普处收到结题材料日为止;网络作品如获正式立项,即视为课题完成,负责人只需按要求履行结题手续。

四、申报方式

课题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从“浙江社科网”(www.zjskw.gov.cn)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板块中的“社科课题”进入“浙江省社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输入申报者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后点击“项目申报”,填写课题申报表。具体操作请参照“浙江省社科联科普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

申报文件上传要求:1.上传附件中不得出现任何单位及个人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2.书稿等文字申报材料以PDF文件格式上传;影音、视频、动漫等申报材料应附有单独的选题依据及内容介绍,并逐个上传文档,不要以文件压缩包形式上传。

科普读物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528日,网络作品申报通道常年开放。

联系人:朱华杰,电话:88667390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王佳林(0571-87290536

 

附件:浙江省社科联科普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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