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专项共8个选题(详见附件1),申报者必须按照选题及其基本要求进行研究设计,不接受自拟选题申报。
二、申报对象
本课题申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智库、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对承担的课题相关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熟悉承担课题涉及领域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对浙江省情比较熟悉;
2.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相关领域具有2年以上研究、咨询、管理或顾问经验,近两年完成课题涉及领域的研究成果不少于2项;
3.课题研究团队应包括至少2名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研究人员,近三年无违法或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三、预期成果与结项要求
课题要求在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3万字),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或研究期间提供)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成果要报,通过《浙江发改》(领导专报)、《浙江发改》(研究与建议)、浙江省两办专报等渠道报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参阅。研究成果报送或发表时须标注为浙江省社科规划“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课题成果。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通过后方可结题。课题成果归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四、资助经费及拨付
原则上每个选题立项1项课题,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期拨付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五、其它事项
申报者从本通知附件下载并填写、提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附件2)一式2份、活页(附件3)一式6份、汇总表(附件4)1份,于2022年6月27日前交人文社科处,同时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76937175@qq.com。
联系人:朱华杰,联系电话:88667390。
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课题选题清单
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3.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4.XX大学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样表)
人文社科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