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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2216 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2.年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3.共同富裕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或地市教科规划办申报。暂不接受培训机构和民办研究机构申报。

2.申请重点课题者一般需承担过省教科规划课题并已结题,申报内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

3.为助力共同富裕,进一步推进“26个加快发展县”高质量发展,设立共同富裕专项课题,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此项课题限“26个加快发展县”和高校申报,限额为每县2个名额,本科院校每校2个名额,高职院校每校1个名额,主题和研究内容必须与共同富裕高度相关。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课题名额

分配给我校的申报名额为:重点课题4项,规划课题12项,共同富裕专项课题2项。重点课题和共同富裕专项课题,校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规划课题校内申报名额分配如下:各二级学院可申报2项,各部门可申报1项;各单位之间申报名额不可调剂。

学校在申请人自主申报、二级学院或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参与省级申报。

四、申报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请将本单位的校内评选申报材料(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活页评审表、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于2022119日前交人文社科处。经评选后,学校推荐项目请于20221119日前在申报系统上完成填报(系统网址:http://ktgl.zjedusri.com.cn)。系统填报后,请于20221122日前将《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在系统中生成,必须与系统内信息完全一致;此次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交至人文社科处。

五、其他

1.申报系统开放前会在网上提供管理人员系统使用手册和课题申报人员系统使用手册,可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

2.用户名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用户进入系统后会要求修改密码。再次登录系统时需要使用新密码。忘记密码可通过邮箱重置,密码如果输错5次,用户名将锁定,第二日才能登陆,请用户谨慎使用。

3.为方便管理人员和课题申报人员更好地使用平台,系统内右上角有【QQ交谈】选项,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以在线技术答疑。

4.系统会自动阻止在研课题的负责人申报课题,如部分课题已线下结题但未在系统内显示,请联系人文社科处核实情况。

5.系统技术咨询电话:何老师18967135918

学校联系人:朱华杰,8866739076937175@qq.com

附件:1.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活页评审表

2.浙江省教科规划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22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