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台州市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台哲社办〔2023〕1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特别是聚焦台州“迎接三十周年、奋进三高三新”主题主线,从建设民营经济示范城市、临港产业带建设、小微金融示范改革、数字经济、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基层智治、城市品质提升、和合文化影响力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等某一方面切入进行自主选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二、课题申报方式
对策类课题以最终成果形式申报。申报材料要求内容平实、文字简炼、表述准确。申报者递交成果的形式为决策参阅件(成果要报),字数一般为3000—4000字,并附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见附件)。鉴于对策研究的时效性要求,希望申报者在成果一经形成后,即可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tzsklxhc@163.com。
三、课题立项方式
1.申报课题的成果入编市社科联《社科要报》并获市领导肯定批示,即立项为市社科规划一般课题。
2.申报课题的成果入编“浙江宣传”微信公众号,即立项为市社科规划一般课题。
3.申报课题的成果入编省社科联《社科要报》,获省领导肯定批示,原则上按照省课题的管理规定执行。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被立项为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立项为市社科规划重点课题。
4.在研的市社科规划课题和社科联研究课题中具有对策应用价值的阶段性成果也可及时以要报形式上报,入编市社科联《社科要报》并获得市领导肯定批示的,即可结题。同时原研究课题和规划立项不资助课题转立项为规划一般课题。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应用对策类课题常年申报,不定期集中评审立项。
2.研究成果原则通过市社科联上报。
3.应用对策类课题作为后补助项目,经费支出参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9 号)执行。
4.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哲社办负责解释。
我校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发电子稿至人文社科处备案。
联系人:朱华杰,88667390,76937175@qq.com
附件:台州市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申报信息表
人文社科处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