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部门合作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台哲社办〔2023〕9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次部门合作专项课题主要是人大工作研究专项课题,具体选题或选题方向、研究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3年度台州市社科规划部门合作课题项目)。申报部门合作课题,原则上不得自行更改题选题方向和内容,但课题名称可自拟。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结合台州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数据充分,认证翔实,努力推出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对策建议具有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每位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部门合作专项课题。申报人有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市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市厅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专项课题。
(三)申报部门合作专项课题,应认真如实填写并递交《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5份)。申报材料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于2023年6月5日前交人文社科处,并将Word格式电子版文本发送至邮箱:76937175@qq.com。
三、课题级别和经费资助标准
部门合作专项课题每一选题(方向)原则上立1项课题,资助经费由合作部门拨付。部门合作专项课题立项的负责人,同年度不再立项市社科规划年度课题。
联系人:朱华杰,电话:88667390。
附件:1.2023年度台州市社科规划部门合作课题项目
2.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
3.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活页
人文社科处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