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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部门合作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部门合作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办〔20244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2024年度省社科规划部门合作专项课题包括人大工作研究、地方立法研究、政协工作研究等27类,具体选题或选题方向、研究内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附件1。申报部门合作课题,原则上不得自行更改选题、选题方向和内容,课题名称可自拟。

二、申报要求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结合浙江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数据充分,论证扎实,努力推出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对策建议具有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每位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部门合作类专项课题。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2024331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专项课题。

(三)部门合作专项课题中的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防控研究专项课题不组织一次性申报,全年接受对策要报投稿。课题的要报(0.4万字左右)提交至dilinlin@126.com

(四)部门合作专项课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网上申报时,请登录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从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板块中的“大成集智”入口进入,按操作说明填报,并于326日前完成上报。同时递交由申报系统导出的《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2份),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经各二级学院汇总后,于2024326日前交人文社科处。

三、课题级别和经费资助标准

部门合作专项课题每一选题(方向)原则上立1项课题,资助经费由合作部门拨付。已立项部门合作专项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不再立项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

联系人:朱华杰,电话:88667390

附件:2024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部门合作专项研究课题申报选题指南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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