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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3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省社科联《关于征集“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优秀案例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山区海岛28县社科联及所在市市社科联,与山区海岛县确定社科山海协作关系的县(市、区)社科联,与28县(社科联)签订社科校地合作协议的高校社科联和省级智库,其他积极组织参与社科赋能行动的高校社科联,各社科赋能专家(团队)。

二、征集程序

1.自行申报,各实施主体填报《申报表》。提供通讯报道稿(整体介绍和突出亮点相结合,符合通讯报道特点)。

2.由山区海岛28县社科联及所在市市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等推荐优秀专家(团队)(不超过2家);所在市市社科联可推荐不超过1/2山区(海岛)县(市、区)社科联,填报《申报表》。

3.省社科联根据《申报表》,结合其他了解的情况,主要考察重视程度、组织情况或开展调查研究情况、实效性、典型意义等维度,评选出行动优秀案例,择优在“浙江社科”微信公众号、浙江社科网等平台编发通讯报道,在社科赋能行动年度交流推进会对优秀案例实施主体通报表扬。

请各申报主体将《申报表》等材料,于11月5日前报省社科联社科赋能行动工作专班。同时报人文社科处备案。

省社科联联系人:卿周子,电话:0571-87057499、13516866301(浙政钉同号),邮箱:skfnxd@163.com

学校联系人:朱华杰,电话:88667390。

 

附件:“社科赋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行动”优秀案例申报表

 

 

             人文社科处

             2024年10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