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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2027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1-0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和省、市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台教科规办〔2026〕16号)精神,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工作

(一)课题类别

1.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7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期限两年,最长可延期至三年。

2.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2027年度一般课题,研究期限一年,最长可延期至两年。

(二)课题申报条件和要求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均可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进行申报;暂不接受培训机构和民办研究机构申报。

2.各类别课题限额为独立分配,不满限额视为自动放弃,类别间的课题名额不作调剂。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市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2)正在承担省、市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3)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三)课题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在申请人自主申报、二级学院或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四)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请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活页评审表》(附件1)、《申报评审表》(附件2)两项电子文档以“台州学院-课题名称-申报表/活页表”命名(如:台州学院-大学生学习动机研究申报表,台州学院-大学生学习动机研究活页表)与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起发至浙政钉。

待评选后,学校推荐项目请于2026年11月30日前提交《活页评审表》(一式3份)和《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纸质版至人文社科处,(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2枚装订)。

二、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

凡属台教科规办2026年发文公布立项的课题,均须参加结题(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课题除外);2025年之前立项且在上年度申请延期结题的课题,2026年必须完成结题,此后不再接受结题申请。请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认真做好结题工作,确保应结尽结。

(二)结题要求

1.必备条件。按照课题实施方案全面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研究取得明显成效;已完成课题研究报告和相关成果等文本撰写。

2.结题材料。结题须提交《结题申请表》(附件4)、结题报告、相关学术专著和研究论文等成果佐证材料一式1份。所有结题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不超过100页(正反面印刷,不超过50张)。未按要求报送或《结题申请表》未加盖院校科研部门印章均为无效。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于 2026年12月18日前将结题材料交人文社科处。结题材料的文件或文件夹按“台州学院-课题立项编号-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汇总表(附件5)一起发送至浙政钉。

联系人:程灿,联系电话:88666193。

附件:

1.活页评审表

2.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申报评审表

3.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4.台州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结题申请表

5.台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申请汇总表

6.台州市教科规划课题延期结题的申请


                               人文社科处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