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登记流程:
1.符合《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要求的科技成果(按《细则》要求必须登记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
2.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根据项目验收证书或其他佐证材料详细填写相应内容,完成后导出.zip电子文档
3.电子文档等成果登记材料送交所在学院初审
4.电子文档等成果登记材料送交科研处形审
5.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后,出具成果登记证书
6.成果登记完成
7.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完成验收、归档工作
登记指南:
1.相关附件
(1)《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http://kyc.tzc.edu.cn/article.aspx?id=439
(2)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8.0(简易版)
http://www.zjkjt.gov.cn/html/index.htm
2.流程中所述成果登记材料包括
(1)zip电子文档
(2)通过成果登记系统打印的科技成果登记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