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讲座举办三天前,下载并填写《台州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审批表》,经宣传部审批后,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填报拟开讲座信息,上传《台州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审批表》(宣传部盖章的审批表照片或扫描件)、《台州学院学术讲座通知》。或通过最多跑一次申请办理。
(2)其他学术讲座承办单位举办三天前,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填报拟开讲座信息,上传《台州学院学术讲座通知》,或通过最多跑一次申请办理。
2.(1)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讲座经宣传部审批后报管理部门备案。
(2)其他学术讲座管理部门直接审核备案。
3.管理部门统一在学校及科研处网站发布讲座公告。
4.承办单位做好学术讲座宣传通知、过程组织、现场监督、素材整理等工作。
5.承办单位在讲座结束后,及时在校园网发布新闻,整理讲座材料,并及时在科研系统中上传照片、《台州学院学术讲座登记表》等。
6.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台州学院劳务报酬发放管理办法》、《台州学院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使用相关经费。
相关链接:
《台州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审批表》https://news.tzc.edu.cn/info/1009/55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