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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办事流程

学术讲座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18-06-15 浏览次数:

1.(1)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讲座举办三天前,下载并填写《台州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审批表》,经宣传部审批后,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填报拟开讲座信息,上传《台州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审批表》(宣传部盖章的审批表照片或扫描件)、台州学院学术讲座通知》。或通过最多跑一次申请办理

 (2)其他学术讲座承办单位举办三天前,通过科研管理系统填报拟开讲座信息,上传台州学院学术讲座通知》,或通过最多跑一次申请办理。  

2.(1)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讲座经宣传部审批后报管理部门备案。  

 2)其他学术讲座管理部门直接审核备案。    

3.管理部门统一在学校及科研处网站发布讲座公告。  

4.承办单位做好学术讲座宣传通知、过程组织、现场监督、素材整理等工作。  

5.承办单位在讲座结束后,及时在校园网发布新闻,整理讲座材料,并及时在科研系统中上传照片、《台州学院学术讲座登记表》等。  

6.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台州学院劳务报酬发放管理办法》、《台州学院国内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使用相关经费。    

   

相关链接:  

《台州学院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审批表》https://news.tzc.edu.cn/info/1009/55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