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及《关于做好第二十三届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参与申报的成果进行公示,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涉及申报成果的作者信息、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所属学科及申报类别等关键内容。成果类别包括: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
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
应用对策研究与社科普及优秀成果奖。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8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止。
三、申报成果要求
成果须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研究,且未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涉密成果、教材教辅等;申报人须满足人事关系在浙江或与省内单位签订两年及以上聘用协议。
四、异议反馈
公示期内,若对申报成果存在异议,请实名致电校人文社科处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及佐证材料。联系人:伍配霆(浙政钉);联系电话:0576-88777193,逾期反馈不予受理。
五、申报名单
详见附件
人文社科处
2025年5月8日
文:伍配霆/图:伍配霆/审核:叶永/责任编辑:金柔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