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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2021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公告》精神,现就我校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专项共8个选题(详见附件),申报者必须按照选题及其基本要求进行研究设计,不接受自选选题申报。

 二、申报对象

 本课题主要面向长三角地区一市三省范围内各类智库、本科院校、市级以上(含)党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研究人员。申报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对课题相关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等具有较高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熟悉承担课题涉及领域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对浙江省情比较熟悉。

 2.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相关领域具有2年以上研究、咨询、管理或顾问经验,近两年完成课题涉及领域的研究成果不少于2项。

 3.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研究团队应包括至少2名高级职称(含负责人)、2名中级职称研究人员,近三年皆无违法或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三、预期成果与结项要求

 课题要求在20211115日前完成。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3万字),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或研究期间提供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成果要报,通过《浙江发改》(领导专报)、《浙江发改》(研究与建议)、浙江省两办专报等渠道报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参阅。研究成果报送或发表时必须标注为浙江省社科规划“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课题成果。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通过后方可结题。

 四、资助经费及拨付

 原则上每个选题立项1项课题,级别为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由浙江省发改委分期拨付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五、其它事项

 申报者请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汇总表,纸质申报书一式7份请于2021718日前交人文社科处,同时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76937175@qq.com

  联系人:朱华杰,电话:669076

   附件:1.2021年度浙江省社科规划“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项课题选题

        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3.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2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