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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调研”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调研”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浙社科办〔202325号)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专项课题含4个选题,申报者必须按照选题及其基本要求进行研究设计。

1. 浙江省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机制与实践路径;

2. 浙江省产业工人技能培训体系构建策略与实施路径;

3. 浙江省产业工人地位提升与评价体系构建的政策建议;

4. 非公企业产业工人队伍结构质与量的优化问题研究。

二、申报对象

本课题申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智库、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申报人原则上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对承担的课题相关研究内容、研究方向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熟悉承担课题涉及领域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对浙江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情况比较熟悉;

2.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相关领域具有2年以上研究、咨询、管理或顾问经验,近两年完成课题涉及领域的研究成果不少于2项;

3.课题研究团队应包括至少2名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研究人员,近三年无违法或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4.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合作类专项课题(已申报2023年其他部门合作专项课题的,不得申报)。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2023515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专项课题。

三、预期成果与结项要求

课题经过专家评审后,择优预立项为省社科规划课题。原则上每个选题立项1项课题。研究成果提交后,根据完成情况,立项为重点或一般课题。资助经费由浙江省总工会按照完成情况,分期拨付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专项课题立项的负责人,同年度不再立项省社科规划年度课题。

课题要求在20231130日前完成。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10000字以上),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或研究期间提供)4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成果要报,通过浙江省总工会相关文件或《浙江社科要报》等形式报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参阅。研究成果报送或发表时须标注为浙江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成果。研究成果经专家鉴定通过后方可结题。课题成果归浙江省总工会所有。

四、其它事项

本专项课题实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相应纸质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报送至省社科联规划处。网上申报时,请登陆浙江社科网(网址:https://www.zjskw.gov.cn),从首页中部区域右侧“社科服务”板块中的“社科课题”入口进入,从系统上下载“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网络申报操作手册”,根据手册填报。申报者从社科网下载并填写、提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附件1)一式2份、活页(附件2)一式5份、汇总表(附件31份,通过二级学院交人文社科处。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至530日,逾期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3531日。

联系人:朱华杰,电话:88667390

附件:

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申报表

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活页

3.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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